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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縣級無線電管理工作

文章來源:人民郵電報 發布時間:2018-08-11 13:42:27 瀏覽次數:

縣域經濟是國民經濟的基本單元和細胞,其強弱直接影響著國民經濟興衰。當前中國經濟進入新常態,縣域經濟促進區域健康發展的擔子可謂更重,其如何轉型升級成為更具戰略意義的課題。

目前寧夏全區上下一盤棋,將精準扶貧、脫貧作為黨委和政府的首要工作任務,而加快扶貧開發的重點在縣,實現與全國同步進入全麵小康社會的目標,關鍵也在縣。因此,將寧夏無線電管理事業放在寧夏經濟社會發展的大格局中統籌謀劃,應通過完善縣級無線電管理隊伍,強化縣域無線電管理,支撐服務縣域經濟社會發展,在助推建設和諧富裕新寧夏的大潮中,更加充分地發揮無線電管理的積極作用。

縣域無線電應用發展催生縣級無線電協管員隊伍

近年來,寧夏全麵加快城市化建設步伐,以沿黃城市帶和山區大縣城建設為抓手,形成了統籌城鄉協調發展新局麵。如今,沿黃城市帶輻射力不斷增強,山區大縣城建設初見成效,山區各縣城特色日益彰顯,重點中心鎮麵貌大為改觀,人流、物流、資金流快速聚集。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使得無線電通信業務在原本欠發達的寧夏縣域被更加廣泛地運用。截至2018年5 月,寧夏全區設台量達到了39922 個,設台單位達到900多家,特別是近幾年來,縣域固定無線電台(站)增長尤為迅速。

經濟發展催生無線電的廣泛運用,進而對無線電台(站)的管理和空中電波秩序的維護提出了越來越高的要求。而長期以來,寧夏無線電管理在各縣沒有專門機構,更沒有專職管理人員,各市無線電管理處人員一直較為緊缺,對縣域無線電管理“力不從心”。但近年來,各縣城區和部分鄉鎮的無線電幹擾投訴率卻較以前有明顯增長,違規設台影響縣域群眾收聽收看廣播電視和正常移動通信的案件多有發生,各市管理處工作人員長途奔波前往縣裏進行監測、執法,但工作效率不高,而且因在縣裏與相關部門日常溝通較少,工作的協調配合力度跟不上,影響了無線電管理工作的成效。

2013 年,在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辦公廳的大力支持和指導下,寧夏區無委辦在全區範圍內成立了縣(區)級無線電協管員隊伍,這支隊伍由當地政府辦公室人員組成,且由一名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兼任協管員。2014 年,寧夏區無委辦為全區無線電協管員配備了相關的監測設備,以便各地協管員更好地開展工作。2017 年,寧夏區無委辦製定出台《自治區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縣(市、區)級無線電協管員工作辦法》,辦法中明確了協管員工作職責,為今後協管員開展工作提供了製度保障。

縣級無線電協管員在縣級無線電管理中發揮重要作用

(一)延伸了無線電服務職能

寧夏縣級無線電協管員未設立以前,無線電管理職能僅僅局限於省(區)、市兩級,不能向縣級延伸和拓展,既嚴重影響到無線電管理職能的充分發揮,也不能滿足占寧夏全區人口多數的縣域人民群眾的需求。近年來,寧夏各縣區的設台需求在增長,無線電幹擾案件在增多,台站的規範化管理、維護空中電波秩序的任務更顯突出。

一是優化了設台服務。有了縣級無線電管理專(兼)職人員,就能將一部分行政審批權限下放到縣級,實現了服務窗口前移,無線電工作人員在當地就能及時提供設台服務,避免了設台單位前往市級無線電管理處辦理業務的辛苦,既落實了“走群眾路線”的要求,也提高了無管人自身的工作效率。

二是提高了無線電幹擾投訴處理時效。針對縣域出現的幹擾投訴,不再需要市級無線電管理人員長途驅車前往處理,當地的無線電管理專(兼)職人員就能在第一時間受理投訴,第一時間前往處理投訴,第一時間反饋投訴處理結果。

(二)拓展了無線電管理職能

一是推動了法律法規在縣域的執行。縣級無線電協管隊伍的建立,對本區域出現的違法、違規設台行為能夠及時上報,並協助市級無線電管理機構迅速調查、依法行政,從而將《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和《寧夏回族自治區無線電管理辦法》更好地貫徹落實到縣級無線電行政執法實踐中。

二是無線電台站管理製度得到了落實。隨著縣域設台單位的增多,台站的規範化管理也要隨之跟進。縣級無線電管理隊伍在縣鄉兩級開展了對台站的審批、登記、核查、監測等一係列規範化管理,使無線電台站管理製度能夠更加有效地落實到基層。

三是保護了縣域電磁環境,維護了電波秩序。工作實踐證明,目前在寧夏各縣,各種擅自設台、變更設台參數、未經許可加大發射功率,特別是違法違規使用對講機和業餘電台的情況時有發生。而在這些問題的查處中,大都需要當地公安、工商等相關部門的密切配合,縣級無線電協管隊伍的設立,就能夠在日常與這些部門加強聯係和溝通,建立聯合執法機製,對幹擾實現早發現、快查處。

(三)加大了無線電執法力度

隨著“兩個強國建設”、“互聯網 ”、製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等決策部署的實施,智能製造、下一代移動通信、物聯網、車聯網等新技術新業態快速發展,無線電廣泛應用於縣域經濟社會發展和國防建設,要使廣大人民群眾獲得更大的收益,保障合法用頻和無線電正常通信秩序,縣級無線電協管隊伍在其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一些單位和個人購買使用非法的無線電發射設備,私設無線電台,特別是利用偽基站、“黑廣播”從事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對合法電台的使用造成有害幹擾,不僅破壞了正常的無線電波秩序,而且還直接威脅國防安全、公共安全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縣級無線電管理隊伍的建立,對在廣大縣、鄉、村發生的此類違法犯罪活動形成了強有力的打擊態勢,有效地遏製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

(四)推動了無線電管理宣傳

以往的無線電管理宣傳,都將主要精力放在了省(區)、市兩級,而疏於對縣、鄉、村層麵的宣傳。事實上,無線電技術在縣、鄉、村的廣大群眾日常生活中得到日益廣泛的應用,而這些群眾的法律意識特別是無線電法律法規意識較之省(區)、市城市的群眾更加淡薄。縣級以下層麵的宣傳不僅不該是宣傳工作的盲點,而且還應該成為今後宣傳工作的一個重點。建立了無線電協管員隊伍以後,在宣傳過程中能夠緊密聯係縣域無線電管理工作實際,充分調動縣級無線電管理專(兼)職人員的積極性,在縣城做集中宣傳,利用當地的媒體宣傳,將宣傳資料分發到鄉鎮,從而全麵擴大了無線電管理宣傳的廣度和深度。

強化縣級無線電管理需要綜合能力支撐

隨著縣級無線電技術應用的飛速發展,強化縣級無線電管理工作勢在必行。但要進一步推動該項工作開展,仍有很長的路要走。對此,筆者提出以下建議。

(一)完善縣域無線電監測網

此前,我國無線電監測網絡覆蓋呈現城市集中現象,越是大城市監測網絡建設越完善,縣域無線電監測覆蓋能力有待加強。為適應縣級無線電管理需求,未來需大力加強縣域無線電監測網建設。截至目前,寧夏無委辦在寧夏所有的22 個縣(區)建設了無線電小型監測站,在部分縣城建設了網格化監測站。已為全區所有的無線電協管員配備了簡單的監測和工作設備,並在後期將逐步完善縣域無線電監測網,逐步為每個協管員配備功能更加齊全和先進的監測設備,全麵增強縣域無線電管理的硬件能力。

(二)理順關係健全無線電協管工作製度

未來,需要通過省(區)、市、縣三級管理機構的共同努力,逐步將縣域無線電管理工作納入縣政府的整體工作中統籌規劃,融入縣政府的行政管理體係中開展日常工作,與當地公安、工商、廣電、民航、鐵路等多部門建設聯絡協作機製,使縣域無線電管理工作走上正軌。

(三)發揮縣級無線電協管隊伍職能

省(區)、市兩級無線電管理機構要加大對縣級無線電管理工作的指導幫助,切實解決好工作機製的建立、工作流程的完善、工作職能的落實以及工作經費的保障。要加強對縣級無線電管理工作的激勵考核,通過業務指導與培訓,不斷提高縣級無線電協管人員的專業技術和綜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