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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無線電辦公室印發《省級無線電監測設施建設規範和技術要求(試行)》

文章來源:青海無線電管理辦公室 發布時間:2019-07-12 10:47:36 瀏覽次數:

無線電監測作為無線電管理工作的核心專業能力所在,是有效開發、利用無線電頻譜資源,保證各種無線電業務正常開展的主要手段。為進一步規範省級無線電監測設施建設,推動地方無線電管理機構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持續提高無線電監測技術能力,近日,國家無線電辦公室印發了《省級無線電監測設施建設規範和技術要求(試行)》(以下簡稱《規範》),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無線電管理機構遵照執行。

《規範》是對《VHF/UHF無線電監測設施建設規範和技術要求(試行)》的修訂,確定了省級無線電監測設施的包含範圍;新增了各類監測設施主要應用場景、功能定位說明、聯網能力要求和曆史測向數據回放功能要求;新增了傳感器類監測站、空中監測站、專用監測係統、無線電監測指揮/控製中心等技術指標;新增了頻率使用率相關指標測試及分析能力要求;明確了移動/可搬移監測站及便攜式監測設備的類別及技術指標;調整了監測網分類原則和建設要求內容。

《規範》的發布對於進一步推動無線電監測技術發展,滿足新時期無線電監測工作的需求,提高無線電監測水平和加強空中電波秩序管理,具有重要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