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民航局發布機場跑道外來物探測設備無線電管理規定 提升機場安全管理運行水平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報告關於“加強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安全監管”的重大部署,滿足民用機場跑道安全管理應用需求,提升機場跑道安全管理運行水平,促進相關無線電產業發展,保障機場電磁環境安全,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中國民用航空局印發了《關於印發民用機場跑道外來物探測設備無線電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無〔2023〕34號,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民用機場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等法規規章,立足產業現狀和技術發展趨勢,從加強管理和服務用戶兩方麵出發,明確了92-94GHz頻段作為機場跑道外來物(FOD)探測設備主要使用頻率,76-77GHz頻段作為補充使用頻率,並對上述頻段的無線電頻率使用許可實施分級管理模式,製定了FOD探測設備的射頻技術要求,以及76-77GHz頻段FOD探測設備與汽車雷達之間的幹擾規避要求。
《通知》的發布將有效提高相關無線電係統之間的頻率兼容共用水平,降低幹擾風險,充分發揮頻譜資源對無線電產業的引領和帶動作用,提高行業安全監管信息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