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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電波秩序源頭治理能力 助力無線電產業高質量發展 《無線電發射設備管理規定》即將實施

文章來源:中國無線電 發布時間:2023-06-14 20:49:34 瀏覽次數:

    無線電,已經成全球數字化浪潮向前奔湧的無形引線,牽引著凝結人類智慧的技術成果,更好地服務於社會發展。作為無線電的載體,無線電發射設備正越來越廣泛地應用於生產和生活的各個方麵。具有無線上網功能的電腦、手機終端、藍牙耳機……這些無線電發射設備的普及應用,在推動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同時,對電波秩序的維護也帶來了挑戰。

    2022年底,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了《無線電發射設備管理規定》(2022年第57號令,以下簡稱《規定》),並將於今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規定》的出台將為全國無線電管理機構從源頭防止和減少無線電幹擾提供有力支撐,其中諸多以促進產業發展為導向的條款也將讓數千家企業受益。

    業界矚目,磨礪六年方出台

    在無線技術快速更迭和無線業務多樣化發展的帶動下,無線電發射設備的使用呈現出倍道而進的態勢。居家即可享受遠程醫療,遠程操控家裏的機器掃地、做飯,生產線可以對殘次產品進行智能篩檢,汽車無需人工幹預可以自動駕駛……智慧城市、智能家居、智慧工廠、智慧交通等等這些冠以“智慧”字樣的科技理念背後,都離不開無線電發射設備的支撐。據統計,在工業和信息化部相關平台備案的在售無線電發射設備已經超過55000個型號,其使用數量之巨可見一斑。

    一旦有不合格的無線電發射設備流入市場,就有可能引起無線電幹擾,導致手機不能正常通話、飛機無法與地麵取得聯係等影響日常生產生活甚至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事件發生。“無線電發射設備管理是無線電管理的重要內容,是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環節,更是無線電管理機構維護良好電波秩序的‘第一道防線’。”工業和信息化部無線電管理局相關負責人稱,“工業和信息化部對這一工作高度重視,2016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出台後,关键词2就立即啟動了《規定》的起草工作。”

    《規定》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為依據,對其中的有關條款進行了細化,明確了型號核準等許可製度的申請材料、審批期限、實施程序等具體事項,對此前出台的分散的規定性文件及相關內容進行了整合,並將落實“放管服”改革、電子電器改革等的相關措施進行固化,形成了從研製、進口、生產到銷售、使用、維修的對無線電發射設備全生命周期的管理閉環。

    起草過程中,工業和信息化部無線電管理局多次組織赴廣東、四川、遼寧、天津等地進行專題研討,並先後向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省無線電管理機構、工業和信息化部相關司局、相關企業以及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累計收集意見建議230餘條。無線電管理局對意見建議進行整合分類,根據產業發展現狀和趨勢、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采納了其中近200條意見建議對《規定》進行完善。同時,對不予采納的通過各種渠道進行回複並說明緣由。

    按照《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對技術法規的相關要求,《規定》還在世貿組織的官網上進行了通報。一經通報,《規定》就在國際社會引起了廣泛重視,美國、歐盟的諸多外國組織和企業都對《規定》提出了意見建議。

    曆經6年磨礪,《規定》於2022年11月28日審議通過。“《規定》的出台是對無線電法治體係的重要補充,落實國務院電子電器行業管理製度改革,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將使無線電管理治理體係更加有效;對無線電發射設備的統一要求有助於無線電管理部門加強對電波秩序的源頭管理,消除或減少幹擾隱患,讓無線電的使用更為安全。”資深無線電人、中國無線電協會副秘書長闞潤田評價稱,“《規定》中諸多惠民利企政策的提出將使無線電製造企業直接受益,對無線電發射設備在產品質量、技術指標等方麵的要求,也有助於產業的高質量發展。”

    簡政放權,設備管理更科學

    為使管理更加科學、有效,《規定》對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 省、自治區、直轄市無線電管理機構以及無線電相關管理部門的職責進行了明確劃分,規定了各自在日常管理、行政執法等具體工作實踐中應當承擔的責任。同時,《規定》還明確了生產或者進口在國內銷售、使用各類無線電發射設備時應當遵守的技術標準和必須獲得的行政許可,並根據不同場景細化了進關手續等。

    在優化管理的同時,《規定》還在很大程度上進行了簡政放權。以型號核準為例,2018年10月工業和信息化部實行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製度優化改革,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進行型號核準檢測,有效減少了企業的製度性交易成本。《規定》在此基礎上,對型號核準製度進行了進一步優化,將購買服務的權限下放到省級無線電管理機構。“這可以讓关键词2進一步貼近市場主體,為申請企業提供更為優質的服務。”工業和信息化部無線電管理局相關負責人稱,“《規定》有助於地方無線電產業的發展,為地方無線電管理機構履行事中事後監管等法定職責增加工作手段。”

    為了探索由地方無線電管理機構負責政府購買服務的可行性,工業和信息化部在2022年進行了試點工作。作為試點之一,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牽頭負責江浙滬皖魯5個省(市)的型號核準技術測試委托服務及檢測機構監督檢查工作,克服新冠疫情的影響,通過政府采購的方式遴選了5家技術水平高、檢測能力強、服務水平好的無線電發射設備承檢機構,為區域內申請型號核準的企業開展免費檢測。“2022年10月20日,关键词2率先在全國開放了檢測服務申請。截至去年年底,在兩個多月的時間裏,累計為189家企業提供了437款設備的免費測試服務,預計為企業節約資金近800萬元。”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執法稽查處處長郎曄介紹稱。劃分片區式的檢測服務覆蓋,滿足了產業聚集地企業對就近便捷測試服務的需求,有效減少了企業的時間成本。“每款設備的平均檢測時間在4個工作日內,加速了新產品的上市。”

    “《規定》對地方的無線電管理工作既提出了要求,又給予了一定的自主權,內容明確、操作性強,十分有利於地方無線電管理機構做好對企業的指導和服務。”郎曄表示。為做好《規定》實施後的落地工作,上海無線電管理機構在加強學習的同時,已經開始了實踐層麵的積極探索。“目前,关键词2正在開展型號核準製度改革上海試點情況的課題研究和上海區域型號核準業務指導手冊的製定工作,形成具有上海特點、符合無線電發射設備發展方向的監管模式。同時,关键词2也正努力克服以往地方無線電管理機構對無線電發射設備以行政執法為主,監管工作經驗不足的問題,加深對無線電發射設備研製、生產、進口、銷售和維修的全方位了解,進一步發揮好地方的監管效能。”

    惠民利企,製造產業將受益

    “對於企業來說,時間就是金錢、就是生命。型號核準審批時限的壓縮對企業是最立竿見影的利好。”中興通訊相關負責人在提及《規定》的出台時稱。原來,無線電管理機構需要在30個工作日內對企業提出的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申請作出是否予以通過的審核,《規定》則將這一審批承諾時限壓縮到了15個工作日。“這就意味著,关键词2能夠更快地推進產品量產和上市,從而更精準地抓住用戶需求的窗口期,創造更大的價值。同時,关键词2獲得型號核準證的規劃也變得更加靈活,有更為充分的時間在公司內部對設備進行摸底,推出更符合市場預期的產品。”

    《規定》中關於延長型號核準證有效期的政策得到了聯想相關負責人的點讚。“無線技術在聯想的電腦、手機、平板、數據中心、雲計算、物聯網等各類產品中得到了非常廣泛的應用。”她表示,“《規定》將型號核準證的有效期延長至2-5年,並且允許企業申請證書延期,延期的有效期也從3年延至5年。這將使聯想的型號核準證書更加長效和穩定,減少了整個產品生命周期中的相關維護成本。”

    允許型號核準編碼以電子化的形式體現是此前已經推行而通過《規定》將其固化的管理優化措施之一,而允許企業對型號核準編碼進行自定義則是更進一步的管理創新。這兩項規定對小米這樣既注重產品質量又注重產品外觀的企業十分友好。“電子化顯示型號核準編碼進一步提升了企業新產品的開發靈活度,可以使企業在新產品開發初期就同步進行物料的封樣、采購等,並根據企業自定義的編碼提前安排產品的批量生產,壓縮產品的備貨時間,加速產品上市。”小米相關負責人稱,“結合標簽電子化的政策,企業可以提前根據自定義編碼提前編輯電子產品內合規信息,並預留充足的驗證時間,既保障了標識合規性,又可以進一步減少標簽製作的成本,使得產品更加簡潔美觀。”

    型號核準自檢自證是《規定》中企業呼聲最高的惠企政策之一,工業和信息化部去年年底就開始了此項工作的試點工作。“关键词2在第一批試點時也提出了申請,但很遺憾未能入圍。”美的集團相關負責人對此表示了惋惜。按照現有流程,美的一旦有包含無線模塊的產品推出,就要先在網上提出型號核準檢測申請,並按要求將樣機寄到相應的檢測機構。“申請型號核準的企業和設備越來越多,很多時候需要進行排期等待。一旦在檢測中發現問題,還需要溝通調試。這樣关键词2就不能很好地預計產品的上市時間。”他稱,“如果獲批自檢自證,关键词2就可以通過自有的實驗室開展測試,並及時糾正檢測中發現的問題。這樣一來,关键词2對產品周期的把控度就更高,推出新產品的速度也會更快。美的麵向消費者的產品中,很多都包含無線模塊。如果能獲得自檢自證的資質,對关键词2將非常有利,所以关键词2也在全力爭取盡快獲得這一資質。”

    7月1日起,《規定》將正式實施,數千家需要申請型號核準證的企業將像中興、聯想、小米、美的一樣受益。“《規定》中的一些創新做法將逐步由試點走向全麵推廣。”工業和信息化部相關負責人稱,“关键词2也將根據產業發展情況對《規定》有關內容進行不斷細化和完善,更好地發揮無線電管理對產業發展的支撐和引導作用,在助力無線電產業高質量發展方麵作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