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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產業發展指南》解讀:優化無線電頻率和衛星軌道資源管理

文章來源:國家無線電辦公室 發布時間:2017-02-28 16:23:32 瀏覽次數:

優化無線電頻率和衛星軌道資源管理

當前,隨著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蓬勃興起,無線電業務正廣泛滲透至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各個領域,為我國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增效助力。無線電頻譜作為國家的戰略資源,是無線電業務的重要載體,也是無線電業務不斷發展的關鍵要素,在推進“中國製造2025”、“寬帶中國”等戰略實施中將發揮愈加重要的作用。

一、“十二五”回顧

頻譜管理能力不斷增強。科學規劃、合理配置無線電頻譜資源。修訂發布2013版《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統籌協調各部門各行業用頻需求,製定發布公眾移動通信、無線接入係統、寬帶數字集群專網係統、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係統等10個頻率規劃。為公眾移動通信係統新增210MHz帶寬的頻率資源,較“十一五”期間增長27.3%。開展頻率使用情況核查專項活動,夯實頻率管理基礎。積極開展國際協調,完成WRC-12、WRC-15參會任務。印發加強衛星頻率和軌道資源管理的相關文件,提出新時期加強衛星頻率和軌道資源管理的政策措施,指導做好衛星頻率和軌道資源管理工作。

台站管理規範化不斷推進。開展全國無線電台站核查工作,更加準確地掌握了全國無線電台站分布和使用情況,加強了台站數據管理工作。至“十二五”末,全國辦理台站執照的無線電台站數量為383.6萬個,較“十一五”末增長43.1%。進一步加強無線電台站的設置、使用和管理,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設台行為,有效保證各部門各行業無線電台站和業務的正常運行。開展全國衛星通信網核查工作,規範了衛星地球站的設置和使用管理。

無線電技術監管能力和管控手段顯著增強。升級完善了31個省(區、市)聯網運行的全國無線電管理信息網,實現信息共享和實時查詢。完善短波監測網和衛星監測網,實現了C/Ku頻段靜止軌道衛星東經10度至東經180度的監測覆蓋。省級無線電管理技術設施更加完備,至“十二五”末,全國VHF/UHF固定監測站覆蓋了63%的縣級城市,覆蓋率較“十一五”末提升48%;VHF/UHF固定監測站、移動監測車、可搬移和便攜式設備分別較“十一五”末增加146.3%、163.3%、44.2%,形成了固定與移動相結合的無線電監測網絡,基本滿足重要區域20-3000MHz頻段的監測需要。

二、“十三五”時期麵臨的新形勢

頻譜資源戰略地位日益凸顯。頻譜資源是構建全球信息技術、科技創新和經濟發展競爭新優勢的關鍵戰略資源,並以其稀缺性日益成為新形勢下國際博弈和競爭的戰略熱點。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將同人類社會發展形成曆史性交匯,頻譜資源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國防現代化建設的支撐作用將愈加明顯。頻譜資源作為實現信息無所不在的重要載體,是構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信息“大動脈”、支撐網絡強國和製造強國建設發展的關鍵要素,其戰略地位進一步凸顯。

頻譜資源和衛星軌位需求愈加旺盛。無線電技術和應用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各行各業滲透,已成為促進經濟發展、推動國防建設、服務社會民生的重要手段。同時,為加快構建泛在高效的信息網絡,形成萬物互聯、人機交互、天地一體的網絡空間,支撐新一代信息技術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保障“寬帶中國”、“互聯網+”行動計劃等國家戰略的實施,迫切需要更多頻譜和衛星軌位資源。

電磁頻譜空間安全形勢日趨嚴峻。隨著無線電技術和應用不斷發展,無線電網絡日益增多,台站數量大規模增長,無線電用頻設備數量呈指數級增長態勢,電磁頻譜空間日益複雜。隨著國際戰略形勢和國家安全環境變化,傳統安全威脅和非傳統安全威脅相互交織,經濟社會發展中利用無線電技術從事違法犯罪的活動日趨多樣化,社會影響麵廣、公眾危害性大。無線電安全作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對夯實國家安全基礎,提升廣大人民群眾安全感的作用日益明顯。

三、“十三五”時期的重點任務

(一)創新頻譜管理,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以頻譜資源科學管理為目標,創新管理模式,提高利用效率,更好地為經濟社會發展和國防建設服務。

1.完善頻譜資源管理機製

建立科學合理的頻譜使用評估機製,形成頻譜資源的閉環管理體係。完善頻率動態管理機製,推進頻率利用由獨享模式向共享模式轉變。製定適合我國國情和市場環境、體現不同類別應用特征的頻譜資源市場化策略和方案。綜合運用行政審批和市場化配置等多種手段分類配置頻譜資源。

2.增強頻譜資源支撐能力

針對重大國家戰略和航空航天領域重大工程,做好相關戰略、相關行業的頻譜資源支撐工作。統籌軍隊、交通等部門和行業頻率需求,製定我國頻譜資源中長期規劃。加強工業互聯網、車聯網、物聯網的頻譜需求研究及支撐能力。完善頻率劃分修訂製度,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修訂。完善陸地移動通信頻率規劃,適時開展公眾移動通信頻率調整重耕,為IMT-2020(5G)儲備不低於500MHz的頻譜資源。根據技術發展和應用需要,適時對傳統無線電業務的用頻進行調整,支撐無線電產業可持續發展。

3.推進頻率使用技術創新

統籌協調無線電新技術試驗用頻,鼓勵企業、科研院所開展與頻率使用相關的基礎性、前沿性研究,支持頻率利用技術創新。通過政策引導、標準製定等途徑,鼓勵高頻段開發應用,推動頻率動態共享等技術的研發與使用。加快對講機模轉數進程,提高頻率利用率。

4.加強頻率協調和國際合作

按照國際電聯相關規則完善與周邊國家及地區的無線電頻率協調機製,定期開展邊境電磁環境監測相關工作,推進邊境地區無線電業務國際頻率協調。開展與相關國家及國際組織間的衛星頻率和軌道資源國際協調工作。加大與相關國家的鐵路通信協調力度,探索“一帶一路”國家間高鐵通信協調機製。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積極參與無線電管理國際事務,完成2019年世界無線電通信大會(WRC-19)國內議題研究組課題研究,組織做好WRC-19及相關國際會議的參會工作。

5.加強衛星頻率和軌道資源管理

加強衛星頻率和軌道資源的集中統一管理。開展對航天發展規劃及工程項目建設領域衛星頻率和軌道資源可用性論證,做好衛星頻率和軌道資源的申報、協調、登記和維護等各項工作,服務我國衛星事業健康發展。

(二)細化台站管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按照國家深化行政體製改革、轉變政府職能的要求,堅持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協同推進,進一步完善台站屬地化管理,改進台站審批程序,優化公眾移動通信基站設台程序,強化台站數據應用,提升台站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不斷完善無線電發射設備認證製度,研究製定相應的管理規則和實施細則。推進認證機構建設,逐步建立符合認證製度要求的無線電發射設備監管體係。以微功率短距離設備為切入點,開展無線電發射設備認證製度試點工作。

(三)強化技術手段,提升設施智能水平

強化無線電監測、信息化和設備檢測等技術手段,提升智能水平,為維護空中電波秩序提供技術保障。

1.完善短波和衛星監測網

完善短波監測網。擴大國家短波監測網的監測覆蓋範圍,提高對重點海域及周邊地區的監測能力,與“十二五”末相比,監測網覆蓋率提升不低於10%,定位精度範圍由20-200公裏提升至10-100公裏。提升小信號監測定位能力,提高對複雜信號快速處理和非法短波信號的智能監管水平。加強短波電離層探測技術研究,探測短波電離層高度、電子濃度等參數,增強短波定位和短波應急通信的支撐能力。

完善衛星監測網。拓展國家衛星監測網的監測範圍和工作頻段,可視弧提升25%。增強對C/Ku頻段多顆衛星信號的實時監測能力和多路上行信號的定位能力。完善UHF/L/S/X頻段非靜止軌道(Non-GSO)衛星的監測能力,初步形成非靜止軌道衛星監測網。進一步掌握我國上空衛星資源情況,為衛星頻率和軌道資源申報及衛星幹擾源快速定位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撐。

2.加強VHF/UHF監測網建設

按照屬地化建設和管理原則,各地根據發展現狀,采用固定、移動相結合的方式擴大監測覆蓋,至少80%的縣級及以上城市配有VHF/UHF監測設施,並具備固定、移動和可搬移相結合的全覆蓋能力。根據工作需要,配置空中和水上監測手段,具備全方位監測能力。

3.強化應急機動能力拓展

加強機動監測力量建設,有效拓展監測覆蓋範圍,提升監測能力。強化地域廣袤地區的移動監測力量建設,適應日常監管、應急處置、重大活動等無線電管理工作需要。建立並逐步完善應急機動力量,合理配置人員,加強應急機動力量演訓。完善應急機動工作流程,強化快速響應能力。

4.提升監測網絡智能水平

開展智能監測網相關標準規範的研究製定。基於標準規範,推進智能化監測網建設,提升不明無線電信號的主動發現能力。繼續完善各級無線電管理指揮中心、一體化平台建設,積極推進信息係統升級。加強信息係統網絡安全,確保設施安全可靠、風險可控。

5.完善設備檢測整體能力

國家和地方分工協作,在標準製定、體係架構和任務實施等方麵,分層次加強無線電發射設備檢測能力建設,構建完備的無線電發射設備檢測體係。根據業務需要和職責分工,結合無線電發射設備管理的改革,配置相應等級、功能完善的檢測儀器儀表。完善移動檢測能力,加強檢測係統的聯網和數據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