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餘無線電不能隨便玩
世界上的業餘無線電活動至今已有百餘年的曆史。從誕生之日起,它就對操作者的技術動作、言談話語有著完整的引導規範。美國愛好者更是提出了“體諒、忠誠、進取、友愛、適度、愛國” 的準則,受到了國際業餘無線電組織和愛好者普遍認可。各國愛好者在這個準則的引導下,以高雅文明的談吐舉止和精湛高超的技術水平為這項活動贏得了“空中高爾夫”的美稱。
我國的業餘無線電活動開始於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抗戰時期,部分愛好者自發成立“業餘無線電人員戰時服務團”,協助抗日軍民開展戰時通訊聯絡,體現了強烈的愛國精神。解放後,業餘無線電活動被納入軍事體育範疇由國家體育總局管理。文革期間業餘電台活動中斷。1992年,個人業餘無線電台的申請重新開放。到2007年,僅北京地區登記注冊的無線電愛好者就已達15000多人。業餘無線電活動為豐富人民群眾文化生活,推動青少年科普工作起到了積極作用。但值得注意的是,由於我國業餘無線電運動管理有待提高,部分無線電愛好者的守法意識亟待加強,無線電器材市場尚需規範,業餘無線電活動也潛藏著擾亂社會秩序,危害治安環境的消極因素。
一、 愛好者隊伍魚龍混雜,無線電器材銷售混亂,對公安機關開展社會治安秩序管理帶來了新的挑戰。
根據國家規定,業餘無線電愛好者必須同時持有中國無線電運動協會會員證、等級操作證和國家信息產業部無線電管理局頒發的《設立無線電台執照》,才能進行相應活動。但隨著無線電設備市場的全麵開放,憑介紹信和會員證購買設備的銷售審批環節取消,絕大多數業餘無線電玩家都是未經注冊的“黑戶”。據無線電管理部門估算,黑電台的數量大約是合法電台數量的5-8倍,北京地區各類“黑台”約有數十萬部。這裏麵有物業保安、車友會、戶外運動愛好者、婚慶演出公司,甚至包括“黑車”、“黑殘摩”司機都、無照商販。無線電器材市場的混亂無序更為黑電台的滋生提供了基礎。有的商家銷售超過指定頻率範圍和功率的走私電台,有的收購交通、鐵路、民航等不允許交易的專業頻段設備,並利用技術手段更改發射頻段後加價向普通用戶銷售,有的給黑台設備隨意擴展發射、監聽頻率範圍,個別的還秘密出售800兆數字電台並自稱“能夠調到公安、工商、城管的專用頻點”。操作人員混雜、器材設備混亂導致了空中環境的惡化,繼而引發了對社會治安乃至國家安全的不良影響。2003年,我市某小區保安非法使用大功率中繼電台,對美國的一顆通訊衛星造成了幹擾,美國國土安全部通過技術手段將幹擾源定位分析後致函我國國防部要求查處。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八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故意幹擾無線電業務正常進行的,或者對正常運行的無線電台(站)產生有害幹擾,經有關主管部門指出後,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黑台引發的有害幹擾和其他治安事件,無疑是公安機關治安管理的全新挑戰。與手機依靠基站網絡通訊且擁有唯一號碼不同,無線電通訊的信號一般是直發,且發射持續時間極短,用戶可以非常方便地隱匿身份,相應的定位尋找、錄音取證、身份確認非常困難。這又給公安機關查處此類治安事件提出了難題。
二、使用代號暗語情況明顯,通訊內容背離無線電準則,為公安機關掌握輿情和執法辦案帶來很大困難。
合法業餘無線電台的呼號是標明電台所屬國籍、發射區域、操作等級和操作者身份的唯一識別碼。在正規通訊中應每5分鍾自報呼號1次。通訊內容必須使用明語、明碼,禁止使用暗語、代號、密碼。實際操作中,除極少數操作者能按規定發射外,大部分“黑台”均以所謂“小號”相互稱呼。如“天通苑聯盟”一般以“T”開頭後加數字。“捷盟”一般以 “捷盟腐敗”的拚音聲母“JMFB”加數字為電台自行命名。通訊內容上,有的操作者使用隻被小範圍知悉的自成體係、約定俗成的略語和暗語相互聯係,其他陌生電台一旦通聯就會被識別。“黑車”、“黑摩的”進行非法營運時使用的暗語更加隱蔽和難以捉摸。
通訊內容方麵,根據國家規定和無線電準則,業餘無線電的通訊內容應僅限於業餘無線電台間交換信號報告、無線電技術以及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不能包含任何政治、宗教、民族的色彩,不得涉及對政府、社會的評價。而在現實通聯中,出現了大量涉及“中國死刑的存廢”、“三年不買房運動”、“拒絕購買日貨”、“南沙西沙領海之爭”等涉及政治、軍事、外交的通聯內容。對我國物價指數偏高、油價上漲、股市走低等社會問題,常能聽到發泄不滿的內容。
沒有呼號意味著沒有確定的身份,意味著無線電操作者責任的缺失。業餘頻段逐漸偏離了原本職能,而成為了一些人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的場所。更需注意的是,混亂的通聯環境和代號暗語一旦被不法人員利用,將會直接對公安機關執法辦案造成很大被動。在對涉黃、賭、毒娛樂場所以及黑網吧進行執法檢查的過程中,使用無線電“指揮”違法人員集體逃跑。
三、專用頻率遭到幹擾情況突出,要害部門和群眾安全受到影響,公安無線電通訊的安全暢通也麵臨潛在威脅。
根據信息產業部的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救災應急、防汛抗旱、民用航空、鐵路運輸、人民防空等專業頻率絕對禁止未經審批的電台進入。但是,由於前述原因,這些頻率常常被不法用戶幹擾。2007年,首都機場空中管製部門的航空無線電指揮頻率突然受到幹擾,飛行安全受到了極大威脅。經過仔細搜尋,一部設置在我市懷柔區慕田峪長城20號烽火台附近的微波轉發器被確定為幹擾源。2005年部分“黑台”用戶曾搶占“神舟五號”發射直播的專用無線電頻點在我市門頭溝區百花山非法架設超大功率中繼台。2008年5月19日,根據國務院關於為汶川大地震遇難同胞設立全國哀悼日的通知精神,全國各地統一於14時28分鳴響防空警報。而北京市民防局的人民防空專用頻率,卻在此時遭到了不明電台的強烈幹擾,原本可以通過無線電係統自動準時鳴響的警報,被迫采用人工手動方式進行,鳴響時間出現了1秒到數秒的遲延。公安機關使用的無線電頻率屬於專用頻率,絕對禁止業餘無線電用戶使用。而目前銷售的大部分業餘電台的監聽頻率,均可覆蓋120-800Mhz的模擬信號。公安無線電通訊中使用的150、350、800模擬信號,均有被監聽的潛在威脅。
鑒於上述情況,公安機關應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聯合無線電管理部門嚴厲打擊業餘無線電通訊中的不法行為,加強與無線電有關的治安問題的研究,督促業餘無線電愛好者組織增強法製意識,積極發動全社會的業餘無線電愛好者參與到社會治安群防群治的行動中,使業餘無線電活動向著利國利民的方向健康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維護治安秩序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