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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無線電發射設備銷售備案有關事項的通告

文章來源:青海無線電管理辦公室 發布時間:2019-03-05 17:01:52 瀏覽次數: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 電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令第672號)及工業和信息化部《無線電發射設備銷售備案實施辦法(暫行)》(工信部無[2018]285號)相關規定,進一步規範我省無線電發射設備銷售備案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201931日起,省內銷售無線電發射設備的經營主體要在開始銷售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通過全國無線電發射設備銷售備案信息平台(網址:)統一辦理銷售備案;已進行銷售而未辦理備案的,應及時在平台補辦備案手續。備案信息包括經營主體信息和銷售設備信息。 

二、凡銷售無線電發射設備(微功率短距離發射設備除外),應當取得國家型號核準。未經型號核準和未標注型號核準代碼的無線電發射設備,不得銷售。

三、凡銷售應當取得型號核準的無線電發射設備,要向無線電管理機構辦理銷售備案,自覺接受無線電管理機構依法實施的監督管理,同時經營主體要對備案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四、銷售應當取得型號核準的無線電發射設備未向無線電管理機構辦理銷售備案的,或者銷售應當取得型號核準而未取得型號核準的無線電發射設備的,無線電管理機構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五、備案流程:一是經營主體須先進行平台注冊,並按要求如實提交備案資料;二是按屬地化管理原則,由各市、州無線電管理機構對提交信息進行審核;三是工作人員審核通過後,正式形成備案數據,完成網上備案;四是對審核不通過的備案申請,經營主體要按提示原因,完善資料或進行整改後再行提交。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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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電話:0971-8460060

青海省無線電管理辦公室西寧管理處

備案谘詢電話:0971-8587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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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案谘詢電話:0972-8612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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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無線電管理辦公室黃南管理處

備案谘詢電話:0973-8723506

青海省無線電管理辦公室   

監督電話:0971-8460060                                          

201931日           

        附件1:無線電發射設備銷售備案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