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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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西寧市xxxx小區物業擅自設置、使用無線電台(站)的責令改正通知書

文章來源:青海無線電管理辦公室 發布時間:2018-07-18 17:40:42 瀏覽次數:

          

青無管責改字2018 002

西寧市xxxx小區物業:

2018718日,我辦在進行第十七屆環湖賽清頻工作中發現你單位在西寧市xxxx小區設置使用的數十部手持對講機及中繼台尚未辦理《無線電台執照》,發射頻率417.xxx MHz。你單位的該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第6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不得對依法開展的無線電業務造成有害幹擾,不得利用無線電台(站)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第27條“設置、使用無線電台(站)應當向無線電管理機構申請取得無線電台執照”的規定,屬於擅自設置、使用無線電台(站)。

我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第70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未經許可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或者擅自設置、使用無線電台(站)的,由無線電管理機構責令改正”的規定,責令你(單位)即日起停止使用該無線電台站(對講機)。如需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第30條“設置、使用沒有固定台址的無線電台,由申請人住所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無線電管理機構實施許可的規定,請你單位盡快到我辦辦理頻率使用許可和台站執照。

地址:青海省西寧市城中區五一路6-2

電話:0971-8460061

網址:https://www.qhrm.gov.cn  (可網上在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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