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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構職責 / 編委會

    青海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成立於1986年6月,由省委批準成立,編委會下設辦公室為地方誌編纂工作的常設機構。

    一、編委會職責

    根據《青海省地方誌工作規定》和工作需要,其職責為:

    1.統籌規劃、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全省地方誌工作;

    2.製定全省地方誌工作規劃和編纂方案,製定有關地方誌工作的重要政策及規定;

    3.驗收省誌專業誌書;

    4.決定誌書審查驗收工作中存在的重大意見分歧;

    5.討論決定全省地方誌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項。